创业贷款
基本信息
参考利率
LPR + 3%
贷款额度
个人最高30万,企业最高500万
贷款期限
最长3年
为进一步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在支持创业中的积极作用,加大对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佛山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印发了《佛山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佛人社[2019]186号)。据悉,佛山政府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2.4亿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预计2020年可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亿元。
产品介绍
1.服务对象:在佛山市具有失业保险参保记录的个人和小微企业;
2.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3个百分点(即贷款利率不超过LPR+3%);
3.每次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贷款额度: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度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更高达500万元;
5.贴息政策:个人贷款和“捆绑性”贷款按合同签订之日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LPR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标准(即LPR+3%)内据实贴息,小微企业贷款按LPR的50%给予贴息;
6.风险分担:当创业担保贷款发生逾期情况时,由担保基金及经办银行分别承担80%和2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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