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1)在佛山市具有失业保险参保记录的适龄个人,须在佛山地区注册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男性不超60周岁,女性不超55周岁)
(2)本人及配偶无存量经营性贷款,无5万以上信用卡透支。(房贷、车贷、装修贷款、政策性贷款等除外)
(3)重点支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网络商户;
对于登记注册时间在3年内的初创企业也可纳入扶持范围。
(二)贷款额度
(1)个人名义申请创业贷款,最大额度30万元。
(2)小微企业股东联合申报创业贷款的,贷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三)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
(四)还款方式
一年期内的可先息后本;一年以上的最高可按贷款本金1/120的方式按月还本付息。
(五)贷款贴息
佛山市政府每季度对还本付息记录良好的借款人进行全额贴息,中行负责帮助申报贴息流程并将收到的财政贴息资金划付到借款人账户,免去借款人奔波之苦。
(六)申请材料
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个人);
2、借款人身份证及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配偶(如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婚姻证明材料;
5、借款人为重点扶持对象的,提供相应的身份佐证材料;
6、失业保险参保证明材料;
7、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8、“捆绑性”贷款需提供公司章程/合作协议/投资协议等(最新版);
9、主要结算账户近半年银行流水(借款人账户及经营企业账户);